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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气回收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:2022-05-24 煤气回收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煤气回收综合利用发电项目”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 项目名称:煤气回收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:兰州市黑石工业园 项目性质:改扩建 建设内容:实际建设完成后安装一台80t/h高温高压的煤气锅炉,配套汽轮机采用纯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,汽轮机额定功率:20MW;发电机额定功率:22MW。项目建设完成后实际全年发电量12475.8万kW·h。 本次验收调查阶段实际完成投资7356.21万元,实际环保投资占实际投资总额19.8%。 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:2022年5月24日-2022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 联系人:潘鑫山 联系电话:18209318696 |